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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役上校探軍情 10萬元交保

軍情局一名退役方姓上校,因頻繁往返大陸上海、台灣兩地,且均搭乘商務艙,加上返台後密集邀約軍情局人員,打探軍情局正、副局長、一級主管人事異動資料,一度被懷疑是「共諜」。台灣高檢署指揮調查局人員搜索方住處;方到案後否認是共諜,訊後依刺探蒐集國防秘密罪諭令10萬元交保。調查局調查,方長年在軍情局外勤據點服務,曾派駐海外工作,自軍情局上校退役後,近年來頻繁往返上海、台灣,且來回均搭乘商務艙。方返台後,邀約仍在軍情局任職的同學或學長、學弟,在軍情局本部附近的捷運芝山站一帶咖啡廳、海產店餐敘,詢問正副局長、處長等高階主管人事更迭資訊。由於方多次打探軍情局高階主管人事資料,曾受邀約的軍情局人員因此起疑,向長官呈報。軍情局懷疑方特意打探人事資料,用意不單純,遂移請調查局偵辦。調查局蒐證發現,方曾結束一段婚姻,離婚後因駐外經歷,再與1名女華僑結婚,經濟來源主要靠退休俸,經濟小康,卻能頻繁搭乘昂貴商務艙往返兩岸,出手闊綽,與其退休職俸不符,懷疑方遭中共吸收成為共諜。調查局持續監控方行蹤,確認方返台後,6月下旬持搜索票搜索方的住處,並約談方及多名現職軍情局人員調查。另清查方相關帳戶,未發現鉅額異常款項進出。據了解,方坦承邀約軍情局人員詢問人事資料,但辯稱只是出於關心,單純了解人事更迭變化,沒有不法,堅決否認被中共吸收成共諜。但軍情局人員作證時對方刺探行為指證歷歷。由於軍情局主要業務之一,是對中國大陸情蒐工作,身分敏感,因此軍官軍階、職稱及工作內容,都屬國防秘密,依法不得刺探蒐集,高檢署檢察官訊後,認為方的行為觸犯「刺探蒐集國防秘密罪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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